2015年6月4日

我不會教小孩,但我會講故事-P25. 應該讓孩子做的五件「危險」的事情

去年發生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,今年又發生國小女童被割喉事件後,很多人都在談包括校園開放安全政策、社會特殊分子的追蹤管理、各種維安加強管理的部份等,當然這都還是要有效改進。

但我想不管社會有如何安全的保護機制,如果孩子平日過度安逸,沒有危險防衛意識,不但在急難發生時比較無法保護自己,甚至
在面對危急事件時的警覺心也可能不夠。

亡羊補牢,想跟大家分享這個我很喜歡的TED影片。

「父母要讓小孩子做的五件危險事」蓋佛.陶利。 告訴大家的是取自他的書中書的『50件危險的事』摘錄。 而這是其中五件。

第一件事-玩火。 藉由玩火,小孩子可以學習到一些關於火的基本原理, 像是進氣、燃燒跟排氣。 如果你想好好的學習如何控制火, 這三種原素缺一不可。

第二件事-擁有摺疊刀。 小孩在很小的時候, 我們就可以透過一項工具來擴展自我意識。 你只要訂下幾條簡單的規則, 像是刀鋒要向外、保持刀片鋒利、不要用蠻力使用刀子等等。沒錯,他們一定會割到自己。 不過他們還很小,恢復力很快。

第三件事 -- 拋出一個矛。這個矛,指的是「拋東西」結合著分析及體能
的訓練, 這會有助於整體發展。 而這些有目標的練習,也能幫助兒童發展他們的專注力和集中力。 所以非常有效。

第四件事是 -- 解體電器。 當你把電器丟棄時。 與你的孩子一起把它解體,與他們一起把它拆解。 雖然你不明白那些分拆的零件是什麼, 或對它們的功能感到困惑, 但這其實是對兒童一個很好的鍛鍊, 讓他們知道他們有能力拆解東西, 而無論它們有多複雜, 他們已明白其中一部份, 這也意味著他們有一天會瞭解所有的事情。

第五件事 -- 就是第四件事的下集, 違反數位千禧智權法案。 有些法律不是在規範安全界線, 而是在嘗試限制我們如何去使用我們擁有的東西 -- 我要舉的例子是數位媒體。 在iTunes裡買一首歌曲寫在一個光碟裡, 然後把光碟轉換成MP3,然後在同一部電腦中播放, 這樣就算觸犯法律了。 基本上,美國唱片業協會可以來告你。 這是孩子應該明白的重要課題 -- 你可能在無意中就觸犯法律了, 而這些法律卻需要有人替你詮釋你才會瞭解。

以下是演說內容中英文對照 連結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F9SjhWmOUQg



上面前四項都是花媽小時候家長會讓孩子做的事情,當時念小學前的孩子大半都已經會用刀子削鉛筆,會用爐灶瓦斯做菜飯了。但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,這些日常生活能力卻變成好奇寶寶做了會被家長罵的事了!其實小孩子是有使用這些工具的能力,使用時也同時能學習控制不傷害到別人跟自己,是很好的自然教育。

至於第五件事我想要補充一個概念。大家可知道Facebook 要求用戶必須年滿13 歲方可建立帳號(在某些司法管轄區中,這項年齡限制可能更高)。使用不實資訊建立帳號是違反Facebook使用條款的行為。

我認為任意讓十三歲以下的兒童和少年人在不足年齡下開facebook的帳戶,有幾個不良影響是家長得注意的

一,無意中助長了孩子偽造資料的行為。讓他們認為達目的造假也無所謂。你的認可便是助長他們不聽從父母和不誠實的行為。

二,家長誤判了孩子的心理年齡,限制十三孩子使用臉書社群,是考慮他們心智不夠成熟的保護機制,太小的孩子接觸社群媒體,被誘拐被詐騙的可能性極高。

如果您家中未滿十三歲的孩子已經開始使用臉書,我建議您好好跟孩子談論年齡不足跟心智不夠成熟可能衍生的問題。再決定要不要關閉帳號,要怎麼結束現有帳號,避免突然要求孩子關閉帳號衍生的摩擦。

最後提醒您臉書有『家長與教育工作者的工具』提醒頁面,關心者可以去讀一下臉書有哪些禁止條款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help/441374602560317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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